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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在外地心懷家鄉的岳樹藩时间:2017-02-12
身在外地心懷家鄉的岳樹藩 岳樹藩(1874~1950),字國屏,陸良縣城南門外察院街人(今華春街)。岳樹藩之父,字馨之,性醇謹不隨世好,持家以勤儉為本,教子以義方是訓。云南巡警學堂畢業,曾任廣西直隸州(今紅河州瀘西縣)區長,蒙自縣警務長,元江縣知事,南盤江上游水利總工程辦事處委員,云南警察局長。記警務長一等金色章、二等警察章。民國十一年(1922年),昆明市政公所成立,與警廳共署。省會警察廳裁撒后昆明市政公所內設警務課,六區警署改為昆明市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區警察署及昆明市商埠第一、二區警察署,岳樹藩任第三署署長。民國十八年(1929)7月11日下午2點30分,堆放在北門街江南會館中的火藥突然爆炸,造成了北至城墻、南達水晶宮、大小梅園巷、西抵海子邊(翠湖東路)、東至螺峰街方圓數里的大片災區。平政街、皇城角、靠近小東城角的節孝后巷、南海子邊(翠湖南路)、一丘田、升平坡、桃源街等處也受到波及。造成死傷3000多人,毀屋303院近4000間的嚴重后果。警察三署署長岳樹藩寫給市(府)公安局的這一震驚中外的重大災禍報告稱,“昆明江南會館火藥爆發事件”之前,岳樹藩接到火藥在路上潑灑的報告,考慮到事情的嚴重性,派一批警員和夫役到街上灑水清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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